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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度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8日 作者: 点击次数:32577

各县区卫健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度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的通知》(鲁继医教委发〔2022〕2号)要求,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2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

  二、考试科目与对象

  (一)必修课: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与防控知识》

  《医务人员职业素质修养与执业法律知识》

  考试对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考试合格者将授予Ⅰ类学分8分。

  (二)选修课:

  1. 《山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基本规范》2020版

  2. 《老年医学(第3版))》2020版

  3. 《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

  4.《社区预防医学》

  5.《卫生应急工作手册》

  考试对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考试合格者将授予Ⅰ类学分5分。

  注:1、每人可报考两门公共课程,可同时选择两门必修课程或一门必修课程和一门选修课程。

  2、《医务人员职业素质修养与执业法律知识》为2021年度必修课,2021年度未参加此科目考试者,本年度务必完成。

  3、参加2023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务必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与防控知识》科目考试。

  三、命题范围与题型

  本次考试全省统一命题,考试题型为A型选择题(单项最优答案选择题)。

  四、考试安排 

  参加考试的卫生技术人员于2022年11月12日-12月12日,登陆济南卫生健康人才网继续医学教育平台选择相应课程进行网上考试,逾期不予安排补考。完成三个项目学习方可进行公共课程考试,请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考试合格者,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审核后,获得相应的电子学分。

  为确保本次考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区县卫健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通知到位、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卫生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

  联系人:王建     联系电话:0531-58176697

 

 

             济南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

             2022年10月27日